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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错,熬过了夏天。”
-----正文-----
1.
我怎幺知道最后会和吉他手搞到床上呢?你问我,我他妈怎幺会知道。
孙灼递过来一个小瓶子的时候我以为里面装着香水,稍微闻了一点居然不刺鼻,所以我凑近猛吸一口。
这不是自找的是什幺呢?何况这是我的承诺。
2.
乐队才成立一个月。反正孙灼不是为了干我才把原吉他手左手的食指和中指踩残的,我知道,那属于“私人恩怨”。把人送进医院以后他找到我在这座城市里暂时的栖居地,立在门后,头发剃得很短,根根发丝都很愣地挺着。他和我说,我要当你们的吉他手。
后来我摸过他的头发了,我甚至分不清那是头皮还是发丝的触感。原来也不愣而是很软,但是偶尔也会被刺。说摸寸头会上瘾原来是真的。我每天,大概揉个十七八次吧。
他就让我随便揉,像一个任人摆布的等身娃娃。但有时候我发了疯用刚修剪而没磨过的指甲往他头顶一抓,他就骂我有病。骂我有病,然后仍站着拨弄他的吉他。我就是逮准了这点才在这时候没道理地欺负孙灼,反正又没手来收拾我。
一开始四个人里我年纪最小,孙灼替换那个谁以后我还是最小的。孙灼比我们三个都大呢,他27了,我才23。
我一早起来会迷迷糊糊地和他说,爸,帮我换衣服。他就拿我最不喜欢然而没法不穿的一件T恤裹住我,扯我起来顺便摸一把我的肩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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